江西開展深化“金牌調解”品牌建設三年行動

通過工作室就地解決矛盾糾紛

來源:  新法治報·贛法云     |    日期:  2025年11月18日     |    制作:  聶琪     |    新聞熱線:  0791-86847870

近日,省司法廳印發《深化“金牌調解”品牌建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明確到2027年年底,推動全省每個縣(市、區)至少建有一個“社會知名度高、調解能力強、工作業績突出、廣大群眾認可”的“金牌調解”工作室,實現人民調解基礎更加鞏固,化解矛盾糾紛能力顯著提升,縣域內重大疑難復雜矛盾糾紛得到及時有效化解,實現矛盾糾紛不上交,切實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實施方案》聚焦重點任務,提出了品牌建設的具體路徑。“金牌調解”工作室將挖掘基礎條件好、工作有成效、創建有潛力的組織或個人作為培育對象。

“金牌調解”工作室實行“1+N”團隊模式,打造一支調解能力強、業務水平高、擅長化解重大疑難復雜矛盾糾紛的調解員隊伍,“1”是指1名牽頭負責人,須具備較高的政策水平、法律知識、專業水平和較強的化解矛盾糾紛能力、領導團隊能力,能引領“金牌調解”工作室建設規范化、專業化、品牌化,原則上必須是省、市級人民調解專家或曾獲得市級以上表彰獎勵或榮譽的調解能手。“N”是指若干名專兼職調解員、志愿者調解團隊成員、人民調解專家等。調解隊伍中,專職調解員不少于2人。

“金牌調解”工作室辦公場所以滿足工作需要、方便群眾辦事為基礎,最大限度利用縣級綜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站)、現有調解中心等場地,完善場所建設。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健全糾紛受理流轉機制,統籌好律師、仲裁、公證、司法鑒定、行政復議等法律服務資源,建立與婚姻家庭、勞動爭議、醫療糾紛等領域行政主管部門的對接聯動機制,形成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合力,暢通人民調解協議司法確認渠道,提升矛盾糾紛化解效率。

《實施方案》要求,“金牌調解”工作室要發揮職能作用,加強社情民意收集和糾紛預防預警,扎實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深入基層開展巡回培訓,編寫調解典型案例,傳授人民調解實務技巧。開展“以案普法”“以案釋法”活動,引導群眾增強依法維權意識,預防糾紛發生。

《實施方案》強調,要加強典型經驗宣傳,認真總結調解工作室建設經驗,推動形成一批可復制、可借鑒、可推廣的做法。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金牌調解”工作室建設的典型經驗和工作成效,擴大品牌影響力,提升群眾的認可度和知曉率,引導當事人通過“金牌調解”工作室就地解決矛盾糾紛。

(記者方維芳)

編輯:聶琪

校對:陳衛星

復審:全來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