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交警”聯動 異地扣車促履行
來源: 新法治報·贛法云 | 日期: 2025年08月27日 | 制作: 聶琪 | 新聞熱線: 0791-86847870
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與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緊密協作,建立了“法院+交警”常態化協助扣押車輛工作機制。近日,安福縣人民法院依托該聯動機制,成功異地扣押被執行人陳某車輛,并順利執畢該案,有力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彰顯了“法院+交警”聯動機制的強大威力。
陳某、劉某等人因承包工程購買混凝土,付款期限到期后,兩人遲遲未支付貨款。原告訴至安福縣人民法院,經判決,陳某、劉某需向原告支付貨款及損失等共計120余萬元。判決生效后,陳某、劉某拒不支付貨款,原告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多次聯系被執行人,督促其履行義務,但被執行人依然無動于衷。執行法官查詢到被執行人陳某、劉某名下均有汽車,但因車輛蹤跡不明,難以進行實際扣押。
吉安“法院+交警”常態化協助扣押車輛工作機制建立后,安福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將陳某、劉某名下的車輛信息,通過該聯動機制發送至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指揮中心。8月11日,安福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收到井岡山市交警部門來電,被執行人陳某駕駛車輛行駛到井岡山景區時,被井岡山市交警大隊茨坪中隊民警成功攔截控制。執行法官依法將陳某車輛扣押至指定場所。
后執行法官耐心向陳某、劉某釋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將對扣押的車輛進行拍賣。面對車輛被扣及法律威懾,被執行人當場支付了20萬元執行款,并表示剩余款項將在一個星期內付清,雙方暫時達成和解。8月18日,被執行人陳某、劉某將剩余款項全部付清,至此,該案順利執結。
(李學文 記者王白如)
編輯:聶琪
校對:王小明
復審:程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