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甥為遺產起訴舅舅和姨媽

貴溪市人民法院法官傾情調解代位繼承糾紛

來源:  新法治報·贛法云     |    日期:  2025年08月27日     |    制作:  聶琪     |    新聞熱線:  0791-86847870

8月21日,貴溪市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在庭前化解了一起代位繼承糾紛案。

被繼承人歐某、潘某系夫妻,兩人育有歐甲(長子)、歐乙(次女)、歐丙(小女)。原告朱某系歐乙的獨子,歐乙先于父母去世。數年后,歐某和潘某先后離世,兩人生前均未立遺囑。歐某夫婦離世后,朱某要求代母親歐乙繼承外祖父母歐某夫婦的部分遺產,遭到舅舅歐甲和小姨歐丙的拒絕。經協商無果后,朱某對歐甲和歐丙一并提起訴訟,請求繼承外祖父母的部分遺產。

考慮該案的特殊性質,承辦法官在詳細核實案情的基礎上,多次聽取雙方訴求。被告歐甲聲稱父母生前由其負責贍養和醫療照顧,主張自己應多獲得遺產份額;另一被告歐丙則稱,因與哥哥歐甲間存在其他矛盾,堅持待兩人矛盾解決后再行商討父母的遺產分割。

辦案團隊對該案進行審慎研究后認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及本案情形,原告朱某身為外孫,有權繼承歐某夫婦的部分遺產,但若依法直接作出判決,雙方矛盾將難以徹底消解,親情也將破裂。

為取得最優解紛效果,辦案團隊堅持以調解方式來解紛。在后續的調處中,承辦法官結合辦案經驗和相關案例,向雙方闡明相關法規和司法解釋,幫助雙方清晰認識該案中的法理關系。隨后,承辦法官采取暫擱爭執、喚醒親情等方法,引導歐甲和歐丙回憶和珍惜兄妹之情,促使兩人先行解決案外矛盾。同時勸導原告朱某感恩兩被告作為長輩對其的關心和照顧,感化雙方珍視親情、回歸親情。在雙方均有所感悟后,承辦法官適時組織雙方面對面討論遺產分割問題,加快推動解紛進程。

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圍繞涉案遺產的種類及金額,在充分尊重雙方意愿的前提下,秉持有利于分割和處置的原則,反復主持雙方商討分割方案,使雙方意見漸趨一致。

經過承辦法官15次的傾情調解,8月21日,雙方最終就遺產分割事宜達成調解協議,該案圓滿解決。

(汪夢瑤 甘兆揚 實習生曹晨茜 記者江國穩)

編輯:聶琪

校對:王小明

復審:程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