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勞駕駛肇事 法官調解糾紛
來源: 新法治報·贛法云 | 日期: 2025年08月27日 | 制作: 聶琪 | 新聞熱線: 0791-86847870
“法官講清了道理,分期支付我能承受,我以后一定注意行車安全。”8月20日上午,在萬安縣人民法院澗田人民法庭,貨車司機何某對法官作出承諾。在法官3小時的耐心調解下,一場因貨車司機疲勞駕駛引發的貨物損失賠償糾紛得以化解。
今年1月,江西某車業公司為運輸貨物,在江蘇某網絡平臺發布訂單。司機何某接單后,依約承運。運輸過程中,貨車行駛至大廣高速公路某路段時,因何某疲勞駕駛,導致貨車失控撞毀護欄并側翻,車上貨物及公路路產嚴重受損。當地公安交管部門認定,何某負此次事故全部責任。
事故發生后,雙方就貨物損失金額爭議較大,多次協商未果。江西某車業公司將何某、江蘇某網絡平臺起訴至萬安縣人民法院,案件進入審理階段。
承辦法官接手案件后,迅速梳理爭議焦點。原告江西某車業公司主張按貨物實際價值索賠,被告何某則對評估報告質疑,認為賠償金額過高。法官梳理爭議焦點后,從法理、情理、鄉情等視角切入,結合民法典侵權責任條款,向何某闡明其過錯責任及法律后果,明確其作為全責方須承擔全部損失的法律邊界。同時,考慮到何某的經濟壓力,法官提出“分期履行+逾期付息”的賠償方案。該方案既緩解了何某的短期支付壓力,又保障了江西某車業公司的合法權益。
針對江蘇某網絡平臺的責任問題,法官向江西某車業公司釋法明理。經查明,江蘇某網絡平臺僅為何某與江西某車業公司提供信息中介服務,并未參與貨物運輸,因此不是運輸合同的相對方,無須對貨物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為推動調解工作順利進行,法官還邀請雙方律師參與協商。律師從專業視角提供意見,輔助調解工作開展。最終,原告江西某車業公司與被告何某握手言和。江西某車業公司撤回對江蘇某網絡平臺的起訴,何某當場簽署調解協議,自愿支付貨物損失費、評估費共計3.8萬元,并承擔案件受理費。
(肖代春 魏雨欣 記者王白如)
編輯:聶琪
校對:王小明
復審:程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