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審判進鄉村 增殖放流護生態

鄱陽縣人民法院饒河流域環境資源法庭開展全國生態日系列活動

來源:  新法治報·贛法云     |    日期:  2025年08月21日     |    制作:  聶琪     |    新聞熱線:  0791-86847870

今年8月15日是第三個全國生態日,當天,鄱陽縣人民法院饒河流域環境資源法庭立足環境資源審判職能,將法治力量融入生態治理實踐,通過開展“1+1+1+1”系列司法活動,即采用“一場庭審敲響警鐘、一次放流修復生態、一次巡湖護佑江豚、一堂研學播種希望”的立體形式,向公眾傳遞“破壞環境必擔責、生態修復需共為”的鮮明導向,為守護鄱陽湖“一湖清水”注入司法動能。

當日下午,一場環境資源案件巡回審判在蓮湖鄉龍口村百年香樟樹下公開進行。

被告人朱某榮伙同朱某愛、朱某先、朱某相(3人均已判決)使用禁用漁具在鄱陽湖區實施非法捕撈行為。朱某榮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并表示愿意購買魚苗修復鄱陽湖受損生態環境。綜合被告人的認罪認罰和主動履行生態修復義務等情節,該法庭依法對被告人適用緩刑。

“我以為捕幾條魚沒多大事,沒想到后果這么嚴重,回去一定要告訴身邊的親戚朋友。”庭審結束后,旁聽村民感慨道。

此次庭審有近百人參與旁聽。法庭干警趁熱打鐵,以案釋法,向群眾發放“鄱陽湖生態保護告知書”等宣傳手冊,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

隨著法官、被告人以及鄱陽縣人民檢察院、鄱陽縣農業農村局、蓮湖鄉人民政府、鄱陽湖生態保護基金會、鄱陽縣鄱陽湖江豚保護協會代表將一盆盆魚苗緩緩倒入鄱陽湖,5萬余尾魚歡快地游向深水區。這是巡回審判后同步開展的“8·15”全國生態日鄱陽湖增殖放流司法修復活動,也是本次全國生態日系列活動的重頭戲。

“辦理案件過程中,我們堅持‘誰破壞、誰修復’原則,構建以‘補植復綠’‘增殖放流’‘勞務代償’為基礎,結合‘碳匯認購’‘集約修復’等多元修復新格局,打出‘刑事懲戒+生態修復+社會教育’組合拳,讓違法者從‘生態破壞者’轉變為‘生態修復者’。”該法庭干警告訴記者。

為織密司法保護協作網,增強對長江江豚司法保護協作,8月15日下午,該法庭聯合鄱陽縣鄱陽湖江豚保護協會開展“全國生態日——守護長江江豚主題巡護活動”,法官和志愿者乘巡護船開展鄱陽湖水面巡護,用實際行動參與到鄱陽湖江豚保護當中。

在江西鄱陽湖博物館,法庭干警化身“生態講師”,帶領50余名師生開展環保研學活動,通過圖文展板、實物標本、互動問答等,向師生們講解鄱陽湖及饒河流域的生態價值、國家禁漁禁捕政策的重要意義,以及非法捕撈、污染水域等行為的法律后果,以教促行播種希望種子。

夕陽西下,從莊嚴的法庭到江西鄱陽湖博物館,從違法者的懺悔到孩子們的歡笑,這場“司法+生態”的主題活動,是鄱陽縣人民法院饒河流域環境資源法庭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生動縮影。

(胡風云 曹波 記者劉宇琦)

編輯:聶琪

校對:王小明

復審:朱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