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陰 | 程法官
來源: 新法治報·贛法云客戶端 | 日期: 2025年06月27日 | 制作: 賈辛 | 新聞熱線: 0791-86847870
程法官名曰程浩然,是當年分配至縣人民法院的第一個法學專業本科生。
剛入職的浩然開朗活潑、工作積極,渾身洋溢著年輕人的朝氣,讓法院領導和同事刮目相看,都感覺后生可畏、前途無量。
參加工作僅三年,浩然就被任命為審判員,開始主辦案件。畢竟是法律科班出身,理論豐富、專業嫻熟,辦起案來條理清晰、游刃有余。
法院領導看好浩然,準備重點培養他。劉院長找浩然談話,肯定其工作成績,言明要給他壓擔子,擔任庭室中層干部。
年輕的浩然很激動,感覺渾身是勁。
據悉,院黨組上報調整9名庭室負責人,給浩然報批的是民事審判庭副庭長。
一個月后,結果出來,上報的9人中只有浩然泡湯了,他百思不得其解。
看到浩然一蹶不振的樣子,分管民事審判庭的曾副院長找到浩然,安慰說:“浩然,你還年輕,以后有的是機會,不要灰心。”
“謝謝領導關心!”浩然滿臉苦笑。
“你的業務能力毋庸置疑,我擔心的是你太耿直了,有些關系沒能處理好。”
這點,浩然心中有數。作為一名人民法官,他牢記“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只為讓每個案件都能得到公正處理。
見浩然“無動于衷”,曾副院長便直言:“你知道為什么這次你沒有當上副庭長?”
浩然搖頭回答:“不知道。”
“年初,你不是主辦了一個寧某訴肖某的承包合同糾紛案嗎?”
“是的,怎么了?”
“當時,我不是提示過你,按三七開或二八開進行責任分擔嗎?”
“我仔細審查過了,合同違約責任均在被告肖某方。”
“所以你判處肖某承擔所有責任。”
“我堅信這個案件一點問題都沒有,判決后,肖某未上訴,判決生效后,他也主動履行了。”
“可你個人卻為此案承擔了后果。你知道嗎,那個肖某就是縣委組織部分管人事的肖副部長的侄子!”
浩然恍然大悟。
經歷此事,浩然漸漸變得內斂了。
當組織上再次提出重用浩然,那是肖副部長離開組織部后的事了。浩然婉拒組織上的好意:“我能當好一名法官就不錯了。”
“人到無求品自高”。浩然在單位無欲無求,甘于孤獨堅守慎獨,專心辦理好手中每一個案件。
后來,巿中級人民法院在全市選調法官,浩然報名參加,以第一名的成績錄入。
浩然離開縣城,來到巿中級人民法院。他仍力求公平辦好每一起案件。組織上也曾想重用他,被其斷然拒絕,他感覺無官一身輕,挺好的。
歲月流逝,浩然已是名副其實的資深法官,偶有人看其年長,尊稱其為“程庭長”,他定會當場叫人糾正過來:“我只是普通的程法官。”浩然始終沒有一官半職,不過院里從院領導到一般干警對其還是非常敬重。
程法官在巿中級人民法院一直從事刑事審判工作。這次,庭長分給他一件貪污、受賄、玩忽職守案件。他仔細一看,被告人竟然是原某縣的肖縣長——曾經浩然所在縣的縣委組織部的肖副部長。
程法官將當年的事跟庭長說了,提出:“我是不是要回避一下?”
庭長說:“沒必要,我相信你。”
經過開庭審理,程法官認為肖縣長貪污、受賄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足以認定。而對其玩忽職守一罪,缺乏犯罪構成各要件,明顯是牽強附會。在隨后院里召開的審判委員會上,程法官力排眾議,否定了對肖縣長玩忽職守的指控。
此案審理完不久,程法官退休了。一日,他看到新聞,得知當年大學班上和自己關系最好的同學因濫用權力而獲刑。(廖安生 寧都縣人民法院)
編輯:賈辛
校對:王小明
復審:朱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