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簽“放棄社保”屬無效

本報攜手南昌市紅谷灘區司法局開展普法宣傳活動

來源:  新法治報·贛法云     |    日期:  2025年05月28日     |    制作:  聶琪     |    新聞熱線:  0791-86847870

律師宣講民法典

5月23日,由新法治報社和江西省律師協會聯合主辦的第845期“公益律師進社區”活動,攜手南昌市紅谷灘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紅谷灘區司法局、紅角洲司法所,開展2025年紅谷灘區“法治贛商行”專項普法暨“百場公益普法基層行”民法典宣傳進企業活動。

本次活動在南昌市紅谷灘區慧谷產業園舉行。活動期間,泰和泰(南昌)律師事務所樊穎奇律師和易洪律師通過講座授課等形式,對民法典中與企業經營密切相關的總則編、合同編、侵權責任編等內容進行系統講解,并結合案例分析法律條款的應用和實踐要點。

違約金過高能否主張調整? 

5月23日,一場以“‘典’亮園區 法治護航”為主題的講座如期舉行。南昌市紅谷灘區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15名職工代表和紅角洲街道30名群眾齊聚一堂,聆聽樊穎奇律師解讀民法典中關乎企業生存發展的條款。

“根據民法典規定,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樊穎奇律師表示。同時,她為企業支招:“首先,在合同審查方面要重點排查并刪除‘獨家合作’‘禁止與第三方交易’等可能構成市場壟斷的限制性條款,確保合同內容符合反壟斷法規定;其次,在維權路徑上建議采取‘民行并舉’的方式,當遭遇行政干預經營自由時,應當同步提起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主張侵權賠償和要求撤銷不當行政行為;最后,推薦企業充分運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制定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申報表這一專業工具,定期開展合規自查,重點關注市場份額、控制權條款和交易限制條款等關鍵指標,建立常態化的法律風險防控機制。”

“我們企業因為資金周轉問題延遲交貨,現在對方要求的違約金遠遠超過了實際損失,我們企業可以主張調整嗎?”鄭先生咨詢。

“可以。”樊穎奇律師指出,“根據民法典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無論是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還是對方主張的違約金過分高于或低于實際損失,企業均可訴至法院或請求仲裁機構予以調整,防止自身權益因不恰當的違約金受損。”

客戶欠款不還如何維權? 

沈女士問:“公司有個客戶欠款不還,我們發現他對第三方有一筆到期債權卻遲遲不去追討。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該怎么辦?”

易洪律師解答:“根據民法典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當債務人對企業負有已到期債務且未能清償,又對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且怠于行使時,企業可依法行使代位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向第三人直接行使權利,實現自身債權,保護自身權益。”

“我們公司與一家供應商簽了采購合同,但是供應商突然破產無法供貨,我們該怎么辦?”陳女士向樊穎奇律師咨詢。

樊穎奇律師表示:“企業可以申報破產債權。供應商破產無法履行供貨義務,構成違約。企業作為債權人,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向破產管理人申報債權,參與破產財產分配,以減少自身損失。”

樊穎奇律師提醒:“申報破產債權需要重點關注法院公告,一般在30天內申報,需準備完整的債權證明材料,包括合同、付款憑證、違約證明等;準確填寫債權申報表,注明債權性質及金額;注意區分普通債權和優先債權;保留申報回執作為憑證。”

前員工泄露公司技術秘密咋辦? 

楊先生咨詢:“最近,我們公司有個債務人企業進行了分立,現在我們應該找誰追討債務呢?”

易洪律師說:“根據民法典規定,法人分立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是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除外。通常情況下,分立后的法人對原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向分立后的任何一個法人主張全部或部分債權。”

易洪律師還表示:“第一,分立后的各法人對原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有權選擇向其中任何一個或全部法人追償;第二,若分立時對債務承擔有特別約定,該約定必須經債權人明確同意,方對債權人產生效力;第三,債權人主張債權時,需提供原法人債務憑證及分立證明文件。建議債權人在知悉債務人分立后,及時核查工商登記信息,在3年訴訟時效內主張權利,可同時申請財產保全措施。”

“我們發現一名前員工將公司核心技術秘密泄露給了競爭對手。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王先生咨詢。

“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商業秘密屬于企業的知識產權范疇,員工泄露商業秘密的行為侵犯了企業的知識產權,企業可依據民法典侵權責任編中關于侵害知識產權責任的相關規定,要求員工承擔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等侵權責任。”樊穎奇律師表示,“涉事公司可以立即向法院申請行為禁令,要求停止侵害;主張實際損失賠償,包括研發成本、市場損失等;要求銷毀侵權載體;必要時申請證據保全。”

(文/圖 實習生萬仕君 王政 記者方維芳)

編輯:聶琪

校對:王小明

復審:全來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