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聯動田頭解紛爭
來源: 新法治報·贛法云客戶端 | 日期: 2025年04月23日 | 制作: 何山 | 新聞熱線: 0791-86847870
4月2日,玉山縣人民法院雞頭山人民法庭通過設立巡回法庭,聯動派出所民警、雙明法庭法官、村干部及茭白種植專家,把糾紛化解于田間地頭。
陳某系雙明鎮的茭白種植戶,當得知了家里的茭白種苗被挖機壓毀后,他急匆匆趕回現場,只見挖機履帶所過之處的茭白苗全部被壓壞,田中出現一片V字形的空白,肇事挖機停在田埂邊上。由于當事人不現身,無法協商,陳某便打算第二天再處理。哪知道次日一早,陳某發現挖機已被人偷偷開走了。陳某立即報警,經民警調查,明晰了事情原委。李某因土方工程需要,將相關施工業務承攬給了挖機所有者邱某,邱某將挖機交由挖機師傅洪某駕駛,洪某誤以為茭白種苗是雜草,為圖方便直接取道農田行駛,造成了毀損茭白種苗的后果。
因肇事方涉及李某、邱某、洪某多個主體,他們互相推脫,誰也不想承擔責任。一晃半個多月過去了,民警和村干部多番交涉,但始終沒有明確的結果。陳某眼見協商無望,遂訴至法院。
案件一流轉到雞頭山法庭,陳某便立即向法官訴說了自己的困境。
第二天一早,雞頭山法庭法官聯系到村干部、派出所民警、茭白種植專家及事發現場所在轄區的雙明法庭法官共同趕赴現場,了解糾紛前期處理情況及堵點,聽取茭白種植專家對財產損害情況的意見,結合實際情況考慮處理方案。
為提高辦案效率,法官充分秉承司法便民工作理念,借助村部辦公場所就地辦案,多方協同,開展巡回審判。最終,經過法官法理和情理的融合,原告和被告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的調解意見,并當場履行,案件得到圓滿解決。從法官受理案件到案結事了,僅用時2天。(王歡 蓋杰 記者劉宇琦)
編輯:何 山
校對:王小明
復審:程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