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驢友”野游被困后獲救 我省首次對組織者進行追償

全省首次!“驢友”和組織者全額承擔搜救費

來源:  新法治報     |    日期:  2025年04月18日     |    制作:  聶琪     |    新聞熱線:  0791-86847870

4月17日,省應急管理廳公布武寧縣“3·2”“驢友”野游救援事件后續處理情況,由當地政府對6名被困“驢友”追償2萬元,對該野游活動組織者追償4000元。據悉,這是我省首次由政府對野游活動組織者進行追償,也是我省首次由“驢友”和野游活動組織者全額承擔救援費用。據了解,省應急管理廳對此類救援已摸索出一套追償機制。

3月2日,南昌男子鄧某組織34名“驢友”前往武寧縣楊洲鄉界牌村區域,開展野游活動,每名“驢友”繳納活動經費58元。過程中,6名“驢友”因體力不支掉隊,鄧某未給予“驢友”相關的引導和搜救,6名“驢友”被困深山。

18時45分,“驢友”自救未果后報警求救。當地政府第一時間調派公安、消防等單位80余名救援人員進行搜救,歷時近14個小時成功將6名被困“驢友”帶至安全區域。

3月6日,省應急管理廳、九江市應急管理局、廬山西海產業發展局、九江市公安局廬山西海分局柘林派出所等部門相關代表,對“3·2”“驢友”野游救援事件中6名被困“驢友”進行警示教育約談。約談過程中,6名“驢友”均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悔過,并簽署了悔過具結書、承諾書,承擔2萬元救援費用。

省應急管理廳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局局長徐長根介紹,事情發生后,柘林派出所民警第一時間找到該活動的組織者鄧某,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責成其承擔4000元的救援費用。

近年來,“驢友”戶外探險被困事件越來越多,被困后的救援行動會造成人力、搜救裝備、車輛損耗、后勤保障等資源成本的損耗。為此,我省應急管理部門對此類救援后續處理工作摸索出一套追償機制,由公安機關對涉事人員進行調查摸底,提供準確的被救人員名單;由牽頭救援的政府或者部門列出費用清單,由市、縣應急管理部門聯合公安部門組成開展警示教育約談,被救人員發言并簽署具結悔過書、承諾書,并支付賠償款。

徐長根介紹,之前一些野外搜救中,獲救者承擔的費用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此次由“驢友”和組織者全額承擔搜救費用,希望給社會公眾起到一個警示教育作用。

(李柴薇 首席記者胡榕)

編輯:聶琪

校對:王小明

復審:吳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