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是國家安全的一道防線
本報攜手南昌市青山湖區司法局開展國家安全法直播普法
來源: 新法治報·贛法云客戶端 | 日期: 2025年04月15日 | 制作: 何山 | 新聞熱線: 0791-86847870
今年是國家安全法頒布施行10周年,4月15日是第十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為推進國家安全法治宣傳教育走深走實,4月10日,由省律師協會與新法治報聯合開展的第839期“公益律師進社區”活動,攜手南昌市青山湖區司法局推出國家安全法解讀與公民責任直播講座。
本次直播活動邀請北京德恒(南昌)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執行主任羅元律師授課。在直播中,羅元圍繞典型案例,針對國家安全法核心內容進行講解,吸引諸多網友在線觀看。通過與網友互動,告知網友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并加深網友對國家安全的認知。

闡明七項維護國家安全義務
“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羅元在直播中首先介紹了國家安全的定義,并結合視頻,向大家講述了國家安全的重要性與法律框架。
國家安全涉及的法律體系包括憲法、國家安全法、反分裂國家法、反間諜法、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反恐怖主義法、核安全法等。
“國家安全涉及政治、國土、軍事、經濟、文化、社會等傳統領域,及科技、網絡、生態、資源、核、金融、生物、太空、深海、極地、人工智能、海外利益等新興領域。”羅元進一步對涵蓋領域予以列舉,例如,攜帶未經檢疫的境外水果入境,可能引發生態危機,危害生態安全;某科研人員將實驗室數據賣給境外公司,可能同時觸犯國家安全法、刑法、數據安全法等法律。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組織提供任何資助或協助。”羅元介紹了公民和組織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于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羅元還提醒廣大網友在生活中需注意的安全事項:及時更新殺毒軟件,加強對病毒的防范,不把涉密信息發到互聯網上;任何組織和個人發現危害國家安全的情況和線索,均可以撥打12339向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在微信朋友圈曬照片,要注意照片中的背景,未經允許,不能在軍事基地、軍用港口等地拍攝。
剖析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在一個小時的直播中,羅元貼近群眾生活,通過典型案例,詳細剖析了日常生活中容易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國家安全觀以政治安全為根本。國家安全法規定:國家防范、制止和依法懲治境外勢力的滲透、破壞、顛覆、分裂活動。”羅元引用了重慶市綦江區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支隊原政委李斌,重慶糧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銀峰違紀違法案,他們作為黨員干部,本應帶頭維護國家安全,卻“私自攜帶、閱看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籍”,這種行為不僅違反黨紀,更直接觸碰了國家安全法的底線。
文化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靈魂,文化安全是指一國文化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它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羅元結合某節目中某藝人的不當言論事件,深入分析了輿論安全和公民言行責任的法律邊界。羅元指出,藝人作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的公眾人物,其一言一行,都會被社會大眾聽到、看到,甚至會影響一批人的觀點和立場。國家大義容不得巧舌如簧。國家安全不僅關乎行動,更關乎思想與言論的正確導向。
“國家安全不僅限于政治、軍事領域,還包括生態安全、農業安全等方面。”羅元指出,2019年,某藝人因攜帶違規水果入境被處罰,看似是普通的行政處罰,實則關系重大國家安全利益。他解釋:“外來有害生物可能通過水果、蔬菜等載體傳入我國,造成農作物病蟲害、破壞生態平衡,甚至威脅糧食安全。”
隨著網絡技術的發展,人們的生活越來越離不開互聯網,網絡安全就顯得尤為重要。羅元分享了一起網絡安全的典型案例。
自2012年4月起,一個名為“海蓮花(OceanLotus)”的境外黑客組織針對中國的海事機構、海域建設部門、科研院所和航運企業,展開了精密組織的網絡攻擊。“海蓮花”使用木馬病毒攻陷、控制政府人員、外包商、行業專家等目標人群的電腦,意圖獲取受害者電腦中的機密資料,截獲受害電腦與外界傳遞的情報,甚至操縱該電腦自動發送相關情報,從而達到掌握中方動向的目的。
羅元提醒,網絡風險與我們并非遙不可及,為增強安全意識、守護網絡安全,大家應該加強學習網絡安全法及相關配套法規,加強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新技術新應用安全等知識普及,提升網絡素養、網絡安全意識和防護技能,協力營造清朗網絡環境。
維護國家安全做到八個“不”
通過典型案例分析,羅元提醒網友不在日常生活中需要注意的“八不原則”:不隨意拍攝軍事設施、政府機關;不轉發未經核實的境外敏感信息;不攜帶違禁動植物及其產品入境;不隨意填寫境外機構“問卷調查”;不點擊可疑郵件附件,尤其是涉密崗位;不向境外人員透露未公開政策動向;不在非保密場所談論工作機密;不隱瞞危害國家安全的可疑線索。
直播過程中,羅元與網友互動問答,網友積極回應并點贊。
網友“E0769”留言:“非常有收獲,律師講的都是我們常見而又容易忽略的案例,看完后明白了每個人都是國家安全的防線,維護國家安全必須從細節做起,從自身做起。”
“作為直播間里不停記筆記的普通觀眾,我原本以為國家安全是‘高大上’的概念,看了公益律師分享的案例,讓我瞬間明白,守護國家安全就是我們每個人的舉手之勞。”網友“楓葉”留言。
“國家安全是底線安全,每個公民都是這條防線上的關鍵節點。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要自覺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定義務。同時,要積極參與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提升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羅元最后在講座中說道,違反國家安全法律法規的成本極高,根據行為性質和危害程度,將面臨從罰款、拘留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的嚴厲懲處。他呼吁,公眾要時刻繃緊國家安全這根弦,把維護國家安全轉化為日常行動自覺,共同筑牢國家安全的銅墻鐵壁。
咨詢實錄
發批評言論會危害國家安全嗎?
方先生:普通人在網上批評政府政策,會危害國家安全嗎?
羅元: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公民通過合法渠道對政府工作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受憲法保護。在日常生活中,公民可以通過政府網站、人民來信、正規媒體等渠道,就公共政策提出建設性意見。然而,法律同時劃定了明確的紅線,任何故意編造、散布虛假信息,煽動社會對立,制造恐慌情緒的行為,若造成社會秩序混亂或引發群體性事件,則可能構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情節嚴重的更可能構成“顛覆國家政權罪”等危害國家安全罪名。
發現可疑人員,如何舉報?
萬先生:發現小區里有外國人長期租住但行蹤神秘,需要舉報嗎?
羅元:國家安全是國家的根本利益,維護國家安全是每一位公民應盡的義務。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不鼓勵盲目猜疑或對他人進行無端指責,但必須增強必要的安全意識。
如果發現身邊有人非法測繪或收集地理信息、接觸涉密人員或打探國家秘密、組織或參與危害國家安全的非法活動等可疑行為,應當提高警惕,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報告,并立即撥打國家安全機關舉報電話:12339。
哪些人和組織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
蔣先生:總覺得國家安全離我們普通人比較遠,哪些人和組織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
羅元:我國公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人民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 文/圖 新法治報·贛法云 實習生萬仕君 記者方維芳)
編輯:何 山
校對:王小明
復審:吳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