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送銀行卡幫轉移不法資金

寧都縣一男子非法獲利5000元被判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來源:  新法治報     |    日期:  2025年02月17日     |    制作:  聶琪     |    新聞熱線:  0791-86847870

漫畫/劉晨陽

被百萬獎勵吸引,男子跨省追夢;明知是幫助詐騙分子轉移不法資金,男子仍協助洗錢。近日,經寧都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寧都縣人民法院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魏某某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1萬元。

貪圖獎勵

被告人魏某某是某社交App的用戶,2023年7月某日,在該App內發現了一個名為“(國資)專項232”的群聊,好奇之下,魏某某也加入其中。

隨后,在群內他看到了一條“數字福雨扶貧計劃線下免費操作,免費辦理圓夢扶貧資金”的廣告。該信息稱用戶需通過線下操作,只要提供銀行卡就能獲得1萬元到147萬元不等的現金扶貧獎勵,并承諾報銷來回路費、住宿費、伙食費。

了解到對方的操作流程,魏某某明知這與近年來政府各部門反復宣傳的利用銀行卡幫助轉移犯罪資金的詐騙形式相同,而所謂的扶貧資金就是不法分子給的回扣。但對于沒有穩定收入的魏某某來說,條件太誘人,于是魏某還是主動聯系上了對方。

赴約成幫兇

同年8月5日,在“客服”的精心安排下,魏某某從寧都縣出發,一路輾轉來到山西省太原市。抵達后,他按照對方的指示登記入住某酒店的7303房間。

當日12時許,在酒店房間內,魏某某將自己名下的多家銀行卡、手機、微信、支付寶密碼等,一股腦地交給了一個自稱“月亮”的人(身份信息未查明)。

隨后,魏某某按照對方的要求提供刷臉、取現幫助。經統計,其名下的4張銀行卡共接收違法資金134萬余元,轉出資金133萬余元,而他也從中非法獲利5000元。

自首與審判

魏某某的異常行為很快被公安機關掌握,返回寧都縣后,魏某某主動到寧都縣公安局投案自首。警方也扣押了魏某某名下的4張銀行卡、手機及現金5000元。歸案后,他如實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實,并退繳了非法獲利。

為了證明魏某某的犯罪事實,寧都縣人民檢察院梳理案件脈絡,準備涉案材料以及被告人魏某某的供述與辯解等。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魏某某的行為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且情節嚴重。不過,被告人魏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屬于從犯,又有自首情節,還退繳了違法所得。

庭審中,被告人魏某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只是提到其患有多種疾病,懇請法院判處緩刑。

法院經過審理查明,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屬實。最終,法院認為被告人魏某某明知是犯罪資金仍提供銀行卡并幫助轉移,其行為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但鑒于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從犯地位、自首情節以及認罪悔罪并退繳違法所得等情況,判決被告人魏某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1萬元。

(何丹丹 鄒欣 全媒體記者江國穩)

編輯:聶琪

校對:王小明

復審:廖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