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中介“換殼”騙取居間服務費
涉案金額約243萬元 7人獲刑并處罰金
來源: 新法治報 | 日期: 2024年11月27日 | 制作: 聶琪 | 新聞熱線: 0791-86847870
四川籍男子李勇(化名)在南昌市成立貸款中介公司,假借銀行合作機構之名進行虛假宣傳,聲稱能幫助企業辦理銀行貸款,后通過“換殼”搬家的手段騙取居間服務費。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間,李勇等7人騙取40余家中小企業居間服務費,涉案金額約243萬元。經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李勇等7人犯詐騙罪獲刑并處罰金。11月8日,該院聯合區司法局對案涉企業開展送法進企業活動。
“無本萬利”的生意
2022年6月,李勇(化名)在南昌市西湖區一家商務咨詢公司擔任總經理。在工作中,他發現了貸款中介公司通過虛假承諾為企業辦理貸款騙取居間服務費的“商業模式”。李勇認為這是一個“無本萬利”的生意,于是決定自立門戶。
同年9月,李勇出資設立了南昌某商務咨詢公司,對外宣稱專業為中小企業辦理貸款業務。為了擴大業務范圍,李勇還拉攏了幾名同鄉共同經營,形成了一支分工明確的團隊。
之后,李勇從企業信息查詢平臺篩選出中小企業信息,然后業務員會電話邀約客戶到公司面談。一旦有意向的客戶上門,公司主管和業務經理便會輪番上陣,利用高額度、低利率的貸款政策,誘導客戶簽訂居間服務合同,并收取貸款金額的2%到3%作為居間服務費。
遲遲不到賬的貸款
“您這邊有無貸款需求。”2022年10月12日,某企業負責人文樺(化名)接到南昌某商務咨詢公司的電話,對方聲稱可以幫助他以較低的利率辦理貸款。恰逢公司需要資金周轉,文樺便表達了貸款意向。
電話中,文樺得知,該公司與四大國有銀行及多家商業銀行有合作關系,且貸款利息低,并承諾居間服務成功才收取服務費。被這些誘人的條件吸引,文樺很快便約到公司面談簽約。
該公司派了一名信貸“專家”與文樺進行面談,這名“專家”對貸款事項進行了詳盡的解釋。無論是關于貸款政策的細節,還是服務費用的構成,“專家”都能對答如流,這讓文樺徹底打消了顧慮。于是,文樺與該公司簽訂了居間服務合同,并支付了3.4萬元的服務費。
然而,合同到期后,貸款卻遲遲未到賬。文樺多次聯系該公司詢問情況,對方總以貸款流程較慢為由搪塞。在等待貸款期間,文樺還接到了電話回訪,工作人員一直安撫他的情緒,并承諾貸款一定能辦理成功。然而,文樺的催促始終未得到實質回應。
2023年1月10日,文樺決定到公司對質,卻發現該公司早已人去樓空。意識到被騙的文樺向警方報案。
警方經過調查,成功抓獲了李勇及其6名同伙。在審訊中,李勇等7人對自己的詐騙行為供認不諱。
7人犯詐騙罪獲刑
“李勇等人這樣的不法貸款中介,通過不斷設置陷阱和設計復雜套路,從中小企業或貸款人那里騙取服務費。為了降低自身的風險,李勇等人非法為公司所有在職員工辦理了假身份證。他們還故意避免接受南昌本地客戶的業務,以此來隱藏身份。”承辦檢察官告訴記者,通常這些企業客戶的貸款申請是無法獲批的,李勇等人便會以各種借口拖延時間,實在拖不下去了就退還居間服務費的20%,然后公司關門,重新注冊新公司繼續其非法業務。
據查明,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間,李勇等7人通過虛假的貸款辦理模式,先后成立了4家商務咨詢公司,騙取了40余家中小企業的居間服務費,涉案金額約243萬元。
經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認為,李勇等7人明知為中小企業辦理貸款業務是虛構的,以騙取客戶居間服務費為目的,數額巨大,其行為均構成詐騙罪。
近日,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李勇有期徒刑14年10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劉某某等6人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至5年8個月不等,并處罰金10萬元至7萬元不等。
檢察官提醒,近年來,一些不法貸款中介冒充銀行工作人員或未經授權以銀行名義進行虛假宣傳、提供信貸咨詢和業務辦理,誘騙中小企業申請貸款。為此,多家銀行及分支機構已發布聲明,明確表示未與這些不法貸款中介合作。企業有貸款需求時,應通過正規渠道申請,并嚴格核實貸款中介的資質及工商登記信息,做出謹慎選擇。同時,企業應深入了解貸款合同的所有條款,包括貸款條件、綜合費用、還款要求等,以免被誤導。
此外,11月8日,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檢察院聯合區司法局對案涉企業開展送法進企業活動,還專門針對企業提出的合同糾紛問題進行現場釋疑并提出法律意見。
(文/孫昌凱 魏雨欣 全媒體記者劉宇琦)
編輯:聶琪
校對:王小明
復審:廖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