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袁州區公布5起煙花爆竹領域“打非治違”典型案例
來源: 新法治報 | 日期: 2025年11月18日 | 制作: 龔迎霞 | 新聞熱線: 0791-86847870
2025年以來,宜春市袁州區持續深入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行動,嚴厲打擊了一批非法生產、運輸、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為進一步發揮警示教育作用,現將其中5起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
案例一:朱某某非法儲存煙花爆竹案
2025年1月9日,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新田派出所民警在巡邏執勤過程中,發現宜春市袁州區新田鎮集鎮某福壽店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經查,朱某某在無任何儲存資質的情況下非法儲存煙花21件、爆竹291封。
朱某某因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被袁州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其非法儲存的煙花爆竹被依法收繳。
案例二:周某某非法儲存煙花爆竹案
2025年1月9日,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三陽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檢查中,發現三陽鎮華夏街某超市倉庫二樓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經查,周某某在無任何儲存資質的情況下非法儲存煙花61件、爆竹89封。
周某某因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被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依法行政拘留,其非法儲存的煙花爆竹被依法收繳。
案例三:李某題、李某未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案
2025年1月11日,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飛劍潭派出所在聯合執法設卡盤查過往車輛時,發現司機李某題、李某未在沒有任何運輸資質的情況下,從萍鄉市蘆溪縣某公司運輸爆竹130件至萬載縣某花炮貿易有限公司(倉儲),行駛至宜春市袁州區遼市鎮三水線院前村路口處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
李某題、李某未因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被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依法行政拘留,其非法運輸的煙花爆竹被依法收繳。
案例四:張某某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案
2025年1月14日,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慈化派出所在聯合執法設卡盤查過往車輛時,發現司機張某某在沒有任何運輸資質的情況下,從上栗縣某煙花廠運輸煙花爆竹330箱至萬載縣某煙花廠,行駛至宜春市袁州區慈化鎮高速收費站路口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
張某某因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被袁州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其非法運輸的煙花爆竹被依法收繳。
案例五:袁州區某引線制造有限公司向未取得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的單位或個人銷售引火線案
2025年9月23日,宜春市袁州區應急管理局根據相關線索對袁州區某引線制造有限公司涉嫌違規銷售引線進行調查核實。經查,袁州區某引線制造有限公司向未取得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的單位或個人銷售引火線。
該行為違反了《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參照《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第190項裁量階次A的規定,宜春市袁州區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處人民幣30000元并沒收違法所得2000元,共計32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施先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