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虐貓致死”引法律討論

律師稱涉案人或面臨刑事處罰 立法界定“虐待”行為是難題

來源:  新法治報·贛法云     |    日期:  2025年08月18日     |    制作:  聶琪     |    新聞熱線:  0791-86847870

漫畫/劉晨陽

近期,沈陽兩家貓咖店發生的連環虐貓事件引發關注,相關話題沖上微博熱搜榜。

如何防止此類惡劣事件再次發生?是否應該推動反虐待動物立法?帶著疑問,近日,記者采訪了多名律師、民警和志愿者。 

虐貓致4死2傷該擔何責? 

8月2日下午,遼寧沈陽一家貓咖店的公共視頻拍攝到女子鄧某對店內幼貓實施虐待行為,店員發現后將她驅逐,受虐幼貓因嚴重應激反應萎靡昏睡兩日。

次日,鄧某又轉至另一家貓咖店的私密包房,對幼貓實施更殘忍的虐待,導致4只貓死亡、2只重傷。受虐死亡的4只金漸層奶貓市場單價超4000元,總價值超1.6萬元,已超遼寧地區故意毀壞財物案5000元的立案標準。目前,沈陽警方已以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立案。

江西江佑律師事務所律師胡軍告訴記者,沈陽這起案件若價值鑒定結果成立,鄧某將被追究刑事責任,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1年,萍鄉市曾發生類似虐寵事件。一名女子在一家寵物店內購買了一只寵物貓,幾日后返回店內要求退貨,遭到店家拒絕。該女子竟在店內當眾將幼貓摔死,店家隨即報警。

然而,處理結果讓人感到無奈。“在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虐待保護動物以外的生物,我們主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尋釁滋事等相關條款,視情節和影響處置。像2021年那次摔貓事件,我們只能對當事人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萍鄉市公安局湘東分局荷堯派出所民警黎鑫表示。

黎鑫解釋,除非事件本身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例如引發大規模聚集、網絡暴力或嚴重擾亂公共秩序,警方才可能依法對施虐者作進一步處理,但處理的動因往往并非直接針對虐待動物行為本身。

胡軍表示,在萍鄉這起事件中,被摔死的幼貓屬于顧客已經買走的,也就是屬于摔貓女子的財產。如果她摔的是別人的寵物,在動物價值較高的情況下,才可能面臨刑事追責。

“現行法律體系下,我們只能通過財產權對動物進行間接保護。對于非財產性的、純粹的虐待行為,特別是針對無主或低價值動物的虐待,存在法律空白。”胡軍說。若施虐對象是無主流浪寵物,或寵物本身價值不高難以量化(如普通家貓),便無從追究刑責。

界定“虐待”行為難度大 

多年前,我國曾在禁止虐待動物立法層面邁出了一步。200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保護法(專家建議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次年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虐待動物法(專家建議稿)》起草完成,明確禁止虐待和遺棄動物,強調人道對待動物。然而,時至今日,仍停留在“專家建議稿”階段。

2020年以來,多位全國人大代表多次建議制定反虐待動物法。不過,監管部門的態度相對審慎。2020年9月,農業農村部在對相關人大建議的答復中表示,多數虐殺動物的行為可以通過現有法律規定進行調整,公安等多個部門都在打擊相關違法犯罪行為,社會生活中虐待動物是極少數現象,專門制定一部法律缺少必要性,且“虐待”行為的界定本身存在技術難度。

“界定‘虐待’行為確實是個難題。”江西昭萍律師事務所律師柳九一對此深有感觸,“牽涉面太廣,比如給寵物做絕育手術,有些人認為這是必要的健康管理,有些人則認為這本身就是傷害,傳統的動物表演訓練方式也常陷入是否屬于虐待的爭議。此外,還涉及民族文化習俗的差異,例如部分地區有食用犬貓的傳統,若立法單獨保護伴侶動物,可能引發公眾對文化公平性的質疑。”

柳九一提出:“我國現行刑法中,虐待罪僅適用于家庭成員間虐待,主體限定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對于虐待非家養動物或陌生人的動物,法律既無專門罪名,也缺乏系統性處罰規定。在治安管理層面,治安管理處罰法也未將虐待動物明確列為處罰事由,導致執法依據不足。”

即使立法,執法成本也不容忽視。黎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如果反虐待動物立法,這需要配套建立動物傷情鑒定標準、培訓具備司法鑒定資質的獸醫隊伍,其財政投入和執法資源需求是巨大的。在現有警力資源下,如何有效執行是一個難題。”

探索動物保護替代方案 

盡管立法進程緩慢,但專家呼吁和地方層面的探索一直未停止。

胡軍明確表示支持立法。他認為,立法禁止虐待動物行為,可以填補當前法律的真空狀態,為這類行為提供明確的法律準繩,“這不僅能從法律角度對施虐行為進行公平合法的懲處,有效制止虐待行為,還能減少無意義的爭論,降低動物保護人士與施虐者之間發生激烈沖突的風險。”

“虐待動物行為違背民法典第8條確立的‘公序良俗’原則,現代犯罪學研究證實,虐待動物與針對人類的暴力犯罪存在行為關聯性。立法不僅是為了保護動物,更是預防人身暴力犯罪的前端防線。”柳九一說。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曹明德曾于2022年4月指出,引起動物不必要痛苦的行為即構成虐待,動物應享有基本福利。他認為,國家層面有必要出臺一部規制虐待動物的法律,贊成制定反虐待動物法或防止虐待動物法。

地方與行業正探索動物保護的替代方案。比如,萍鄉市在城市管理和流浪動物救助方面有所行動。記者了解到,愛寵人士自發成立了“萍鄉市小動物保護協會”,積極開展流浪動物救助和文明養寵物宣傳活動,試圖從社會層面彌補法律保護的不足。

今年3月,該協會志愿者在萍鄉市某街道發現一條被人惡意毆打的寵物犬,送醫后發現其脊柱斷裂,神經損傷,急需手術。后來,志愿者通過網上眾籌善款救下了這條寵物犬。“我們只能在動物被毆打、虐待后進行救助,而無法保證它們不受傷害,也沒辦法讓施虐者受到應有的懲罰。”一名參與此次救助的志愿者告訴記者。

記者了解到,目前,北京、深圳、廣州等城市出臺了流浪動物救助條例,規定了流浪動物收養、救助、絕育等程序。重慶等城市則加強流浪動物管理,推進疫苗接種。這些地方的實踐,為改善動物生存狀況奠定了基礎。

(文/鄭小丫 記者陳佳)

編輯:聶琪

校對:王小明

復審:程乘玉